招 标 公 告
我院现招标采购婴幼儿被服用品一批,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6日下午五点之前将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送达或邮寄至淮北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详细地址:淮北市淮海西路66号
邮 编:235000
联系电话:0561-3055156(采购办)
淮北市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采购物品说明
一、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货物按需分批采购。供货时,每批次货物必须有出厂检验报告附后。*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合适可随时调整。
三、产品经试用后无质量问题,如在供货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换或作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纠纷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若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供应商承担所有的责任。
四、产品符合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的规定。婴幼儿用品应符合标准中A类一等品的技术要求。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准“婴幼儿用品”字样。检测项目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合格检测报告。
五、生产环境符合国家婴幼儿使用产品生产标准。
1. 具有工作场所紫外线消毒检验报告,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工作场所、库房空气尘降检验报告,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工作台面、设备、工作人员出具微生物报告,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提供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全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卫生质量安全承诺书原件(甲醛、PH值),保证向消费者负责。
七、供货时,所进每批次原材料需供应商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布类产品100%全棉,每批次必须提供同类型符合国家强制执行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检验报告。规范中10个项目必检,缺一项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八、生产企业具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及检验规范。
九、生产企业应有对产品安全检验设备,即金属探测器,保证所有产品安全性。
十、产品消毒,消毒后产品符合GB15979-2002标准,每批次消毒产品要提供消毒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十一、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内容:执行标准
安全技术标准
品名
产品类别产品符合
商标
面料成份
填充物
等级
检验员
洗涤方法
厂名
地址
电话
十二产品包装
1. 产品内包装为塑料袋
(1) 标注生产日期
(2) 保质期
(3) 原料成份
(4) 厂名
(5) 地址
(6) 电话
2. 产品外包装应为纸箱
(1) 标准生产日期
(2) 保质期
(3) 消毒日期
(4) 消毒合格标识
(5) 产品名称
(6) 厂名
(7) 地址
(8) 电话
十三、产品检验
1. 每头料批次对产品微生物进行检验
2. 出厂前检验
(1) 微生物指标
(2) 企业标准
(3) 对包装完整性
十四、产品储存 消毒产品要分库、分类存放,严禁误放,明显标识。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新生儿套装 |
棉被85×85cm:2床 三层保暖翻手 连衣裤衣(厚款):2件,为统一均码 尿不湿:一个 包被带子:一根 一次性浴巾5片,每片要独立包装 布料为针织全棉,≥32s;填充物为真丝棉,冬季为200g |
每年300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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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季节不同,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合适可随时调整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