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人员住院救治工作流程
1、提交证明材料。贫困患者在我院住院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城乡居民居民医疗保险卡(证);(3)健康脱贫工程医疗服务证;(4)扶贫手册;(5)转诊手续(急危重症等未及时办理转诊的在收治住院后到3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否则不享受扶贫待遇)。
2、核实身份信息。我院在医保结算窗口设置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窗口,由专人负责核对贫困患者身份信息,并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识别贫困患者身份。
3、签订就诊协议。由贫困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或法定监护人与我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一式两份,医院一份,病人一份。
4、办理入院手续。贫困患者经核实无误并签订就诊协议后,直接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
5、医药费用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进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费用。
6、严格备案转诊。贫困患者需转往外地治疗的,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