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医院党委召集全院各临床、医技、行政职能科室共计54名中层干部,分3天进行了廉政谈话,告诫医院干部党员要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在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败防线。
廉政谈话之前,医院党委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党委书记张鲲鹏在谈话中强调:我院正处在跨越式发展关键时期,业务量大,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既是干部素质建设的需要,也是医院稳定、和谐发展的需要。因此各个岗位,特别是基本建设、设备器械购置、药品购销、人才招聘引进、财务等敏感岗位的各项工作要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纪委书记王守卫指出,当前卫生系统高度重视医院廉洁行医,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室领导要严格要求,狠抓廉政教育,营造好廉洁行医的氛围。一要继续抓好廉政教育,从上至下,积极参与;二要继续加强对医药、器械、耗材等物资采购的监督和管理;三要切实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对各种岗位风险进行排查;四是要扎实开展重点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参加廉政谈话的54名中层领导干部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纷纷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筑牢抵御腐败防线,推进我院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十八大献礼。